两个儿子财产分配如下:
1、去世的人生前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有立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应当均等分配;
2、对生活有困难或者没有行为能力的,分配财产,应当多分;
3、如果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比例来进行财产的分配。
一、遗产纠纷的处理如下: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相关法律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3、向人民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起诉。
二、财产继承范围有: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
6、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