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过现行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不得审查、核实证据,但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并委托律师审阅、复制、翻抄案卷以及证据。辩护律师自人民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可以审阅、复制、翻抄案件的案卷以及证据等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和人民许可,也可以审阅、复制、翻抄上述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机关、人民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人民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