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最早是 李立三 提出的。李立三提出:安全与生产是统一的,也必须统一;管生产的要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同时 要搞好。这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的最早提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