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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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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后的保证人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保证人明知合同无效却仍予以保证,责任仅限于被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若保证人不知合同无效且原因在被保证人之外,则不承担责任。若保证人在合同中声明不承担责任,则也不承担责任。保证人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法律分析

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保证人明知合同无效而予以保证的,应承担责任,其责任范围,以被保证人所承担之责任为限。

3、保证人不知合同无效,如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其被保证人的原则,那么保证人仍须承担责任。如其被保证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原因,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如保证人在合同中已经声明合同无效自己不承担责任的,也不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保证人是否应对无效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原则,保证人通常与合同主体具有连带责任。然而,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可能会主张合同无效的原因,并提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辩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综合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公平原则,以确定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以确定保证人在此情况下的法律责任。最终的结论应由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保证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承担责任存在复杂性。保证人明知合同无效而予以保证的,应承担责任,但责任范围以被保证人所承担之责任为限。若保证人不知合同无效且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是被保证人的原则,保证人仍需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其他人的原因或保证人已在合同中声明不承担责任,保证人则不承担责任。在审理期间,将综合考虑各方权益和公平原则,以确定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最终结论需根据具体情况由作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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