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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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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班规章制度

威海市诗班规章制度

唱诗班是教会中用歌唱圣诗、带领信徒崇拜的表率。为使诗班活动有秩有序地进行,特制订规则如下:

一、信德

1、每位诗班成员都要以谦卑的心渴慕真道,爱主爱教会,不为名不为利,

甘心奉献,为主歌唱赞美神。

2、信仰纯正,品德高尚,且有生命的改变和生活的见证,举止端庄。以

整洁文雅的正派衣裳为装饰,不以佩戴首饰、编发、浓妆为装饰。进堂献诗身穿圣衣。

3、虚心学习圣乐理论知识,努力实践、认真排练,服从指挥,用心灵和

诚实并优美的歌声献唱敬拜。

4、在圣堂内安静默祷,专心听道,不交头接耳和低声说话,遵守入堂规

则,做信徒的模范。

二、机构设置

5、诗班设班长一人、指挥一人或几人,司一人或几人,各声部设声部

长一人。

6、班长:全盘负责诗班的各项工作,包括灵修、训练、各种聚会的领诗

7、指挥、司是诗班训练、献唱的关键和重要组成部分,与班长一同以

的爱带领排练圣诗,严肃认真,热心培养,造就具有较高素质的圣诗班。

8、声协助班长、指挥和司,带领好本声部的声乐练习。

9、主日礼拜和周间聚会,教唱诗者,按时进堂教唱圣诗,不迟到,不早

退,不空堂,要与领会人密切协调。

三、接受新成员

10、诗班在教会中是一个整体的事奉,因此接受新成员必须受洗,有生命

和生活上的改变和见证,且信仰坚定,并有一定的声乐基础和音乐恩赐的人。

11、新成员加入:

A必须参加声乐班的培训,教会统一选拔。

B有特殊情况的即曾经参加过诗班事奉的,(有诗班或教会的证明)

必须经过教会审查考核,通过后,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可接纳为正式成员,穿圣衣献诗。

12、新成员自加入诗班之日起,遵守诗班一切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期

满合格者方可接纳为正式成员,穿圣衣献诗。

四、纪律

13、按时参加训练,有事请假,事假不得超过每月两次,全年不得超过十

次。迟到不得超过每月两次,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十次。旷课不得超过每月一次,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七次。

14、每月事假超过两次,或迟到超过一次,或旷课超过一次,给予警告一

15、连续两次警告,责其写检讨一份,全年警告三次仍不悔改,予以除名。

16、要求离开唱诗班,需要写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7、因探亲、工作及单位组织的活动而不能参加训练或献诗者,请假后不

予计算,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参加两次训练后方可献诗。

18、有参加非法活动的、行为不端的、作风不正或接受异端、传播异端的,

予以劝诫、警告、以至除名。

19、参与经教会许可、用教会礼仪举行的婚礼及丧礼。

20、对于信仰坚固、热心事奉、积极培训者予以鼓励。

21、遵守教会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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